两家争一条狗起纠纷

2010-03-27

    两女子为争夺一只小狗发生争吵,并分别把家人召集来进行理论,后在民警调解下,问题得到妥善解决。

  25日下午5时许,迎胜派出所民警巡逻至科山路中段时,发现路边有一群人在争吵。民警经了解得知,当事人张某吃完晚饭后带着小狗出门散步,行至科山路中段时遇见另一位当事人李某,李某说这狗是她一个月前丢的,张某却说这是她从新泰买来的,两人因此争吵了起来。吵了半天没有结果,双方便打电话叫来了家里人,两家人见面后继续争吵。

  了解情况后,民警将张某的家人叫到一旁询问,张某的家人承认,狗是一个月前在路上捡的,但是也养了一个月了,李某要是想要回狗,必须给她1000块钱,当是狗一个月的“生活费”。

  后,经过民警调解,李某用600块钱将狗“买”了回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