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换宠物狗 失主可不付钱直接讨回

2010-11-08

 一个月前,南昌市民李先生遗失了一条宠物狗,张贴了悬赏1000元寻找宠物狗的公告。近日在街上发现了自己丢的狗,但拾狗者拒绝归还。双方争执不下。
  
    为此,记者特意采访江西相关律师。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: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,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,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。律师表示李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他归还他的宠物狗,李先生无须支付相关的费用,包括1000元悬赏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