奎屯养犬需邻居同意 多数居民表示赞同
2010-12-03
本月初,《奎屯市犬类管理暂行办法》正式出台。该方法规定,养犬必须征得邻居同意,并建立犬只登记制度,不能敞养,个人不能养烈性犬、攻击性犬。
奎屯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犬类的日常管理工作,爱卫办主任喻阿玲说,近几年奎屯市养犬的人日益增多,不文明养狗导致狗患越来越严重,比如咬伤人、扰民、污染环境等,市民的意见很大,对养犬进行规范管理势在必行。
该暂行办法对养犬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,相关细则和配套设施将于近期完成,届时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格管理、限制养犬。
对于暂行办法,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位居民,大多数居民都表示赞同。居民杨女士说,居民养狗可以,但不要影响别人的生活,现在奎屯养狗现状太乱了,确实该管管了。她还说:“出台规定很好,但更重要的是看今后的执行力度怎么样。”
“可能大多数人都受到过狗的侵扰。”居民李女士说,她走在路上经常会碰到狗,狗惊吓路人主人也不管,流浪狗也很多。
虽多数居民支持该暂行办法,但亦有居民持其它意见。其中一位居民称,“暂行办法管理太严,若果真如此,我就需要考虑是否养狗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