陪朋友偷狗玩戏 被判刑半年

2011-08-03

  安徽许某,在华舍开有一家“犬舍”,专门从事宠物狗的交易。昨天下午3点多,许某接到了一个安徽老乡打来的电话,问他哪里有狼狗,许某说他知道有一户人家养着一条狼狗,而且是德国牧羊犬。老乡听了当即说一起去把狗给偷出来,许某同意了。

  当天下午,许某带着这个老乡和另外一个朋友,3人开车来到了位于柯岩谢秋公路旁的胡某家附近,由那个老乡过去,把关狗的铁笼子打开并把狗牵了出来,之后将狗带上车他们就溜走了。

  胡某很快发现狗被偷了,于是他便报了警,当天晚上警方将许某抓获。得知许某被抓后,那个老乡因为害怕,就悄悄地把狗拴在了许某家的门口,一度失窃的狼狗得以回到主人家里。后经鉴定,这只被盗的德国牧羊犬价值人民币5000元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鉴于许某能自愿认罪,且赃物已经追回,因此可酌情从轻处罚,据此法院终作出了上述判决。